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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市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面试考察工作通知
致远教育    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5-05-14     点击:    

淮安市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面试考察工作通知

    淮安市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进入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已于5月5日在淮安人才网(www.harczx.gov.cn)公布,经研究,定于5月24日(星期日)组织面试考察。面试考察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,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行面试考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时间和地点

    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工作于2015年5月24日(星期日)上午7:30,在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(淮安市大同路288号)进行。

二、考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

(一)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:

1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
2、所在学校出具的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原件和复印件;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,须提供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复印件和已签约的《就业协议书》原件和复印件(注:以上材料查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)。

3、报考村(社区)党组织岗位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(证明的格式请参照附件)。

4、所在学校出具的《江苏省淮安市2015年选聘到村(社区)任职高校毕业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),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填写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(或学生工作处、就业指导中心)印章。考生所在学校为民办独立学院的,可由学院加盖党组织或学院印章。推荐表经校方密封加盖封印后,由考生自带。

(二)参加“三支一扶”等计划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:

1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
2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。

3、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参加江苏省组织的“高校毕业生‘三支一扶’计划”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”等活动的《志愿服务证》原件和复印件、所服务县(区)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证明原件或《志愿者服务鉴定书》原件和复印件等。

4、报考村(社区)党组织岗位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(证明的格式请参照附件)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、请考生着便装(不得穿制服),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,按照考区院内指示牌进入相应侯考室进行抽签。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2、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。材料不齐的,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,取消面试资格。

咨询电话:(0517)83920363。

附:1、《江苏省淮安市2015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推荐表》(空表)

    2、《江苏省淮安市2015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推荐表》(样表)

    3、党员证明格式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淮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5月13日

 

 

附:淮安市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进入面试考察人员名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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